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8-09 18:30:00 點擊量:
各設區市安全監管局,定州市、辛集市安全監管局: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河北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及有關文件要求,在全省統一安排部署下,通過各級安監部門共同努力,我省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全面開展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進一步做好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抓好落實。
一、切實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重大危險源監管作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常抓不懈,特別是按照當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有關工作要求,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結合新修訂的《河北省重大危險源分級評定辦法》(冀安監管應急〔2013〕93號),在全面推進備案工作的基礎上,重點開展非煤礦山、工業煤氣、煙花爆竹等行業領域的評估、備案工作,努力把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做細、做實,不斷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二、扎實做好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
(一)認真做好重大危險源單位申報材料審核工作。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和經營的單位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河北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及有關文件要求,編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報材料。要嚴格審查申報材料的完整性,掌握重大危險源單位詳細情況,對內容不全、不符合要求或格式不正確的,告知重大危險源單位進行補正,待補正后重新上報。在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的完整性審核中,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要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通用技術規范》(AQ3035-2010)、《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罐區現場安全監控裝備設置規范》(AQ3036-2010)等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審核。對于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九條相關條件的,審核其是否采用定量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個人和社會風險值。
(二)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申報單位的現場抽查。備案主管部門要結合重大危險源申報材料,對備案申報單位進行現場抽查,對申報現場實際與評估報告內容不符的,責令被評估單位按要求進行整改整頓,視情節限制或取消評估單位的重大危險源評估資格;對故意弄虛作假的,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法律規定,對評估單位與被評估單位予以處罰。
(三)切實規范重大危險源備案申報程序。重大危險源申報單位要提前完成網上數據庫的填報,按要求匯總、編輯申報材料,并在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完成后5日內,按照最高級備案原則,報備案主管部門。對于一級重大危險源申報單位,省局將視情況委托申報單位所在設區市安監局對申報單位進行材料與現場審核,受委托單位應在審核完成后出具審核意見。
三、認真做好重大危險源管理工作
(一)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修改29件省政府規章目錄》(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2號)規定,重大危險源備案周期調整為三年。對于滿足《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河北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等相關條件,或評估備案滿三年的,要對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新評估備案。
(二)省局已經對重大危險源備案系統進行了升級完善,在今后備案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先網上填報,使企業基礎信息錄入省局重大危險源管理數據庫,然后在進行申報的工作程序。升級后的網上申報系統對申報內容進行了調整,填報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信息的完整,不得漏項,備案主管部門要對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的信息進行嚴格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其補全、改正后,繼續履行備案程序。
(三)重大危險源網上申報系統對統計功能進行了完善,對使用和操作進行了一定調整,備案主管部門要按照新的要求進行操作。各市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完成情況直接由“重大危險源申報系統”統計匯總,對由使用和操作不當導致系統統計數量不正確或與實際備案情況不符的,給予通報批評。省局將組織各市重大危險源管理業務人員,針對新的備案要求和系統升級后的功能進行培訓。
四、積極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檢查工作
省局將重大危險源監管作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繼續加大考核力度,并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河北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等法規開展重大危險源管理專項執法檢查,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重大危險源單位依法予以處罰,推動重大危險源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3年7月30日